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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


学科建设处是负责学校学科建设、规划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 全面负责学校的学科建设、规划工作,制定学校学科建设总体规划与规章制度。

2. 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常务工作。

3. 负责学校重点学科与学位点的申报及管理工作。

4. 负责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预算安排,经费审批及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

5. 负责学校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的遴选及管理工作。

6. 负责学校章程、事业发展规划有关工作。

7 .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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