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3日上午,学校在办公楼一会议室召开了章程实施专项督导工作协调推进会。党委书记罗成翼、校长李建奇和党政办、监察处、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团委、校友办、工会、各二级学院党委(总支)书记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党委书记罗成翼书记主持。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章程实施工作专项督导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7〕12号)规定,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将启动对全省高校章程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专项督导的结果作为对被督导高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评为优秀等次的高校,予以通报表彰,授予“湖南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先进高校”奖牌,奖励一定经费;对评为合格等次的高校,予以通报表彰;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高校,给予通报批评,并对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同时,专项督导结果纳入省“双一流”建设以及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的评价体系。
会上,发展规划处处长宋迎清首先对全省高等学校章程实施情况专项督导的背景和内容、时间节点、工作程序与要求等进行了介绍,对学校章程实施专项督导自查工作进行了详细解读。
校长李建奇指出:一是尊重章程,高度重视章程实施,按照现代大学制度办人民满意高等教育。二是学习章程,师生员工人手一册,认真研读各项条款。三是落实章程,切实推进校依法治校、依章办学。建设四是深化章程,结合最新的文件精神,着力彰显办学特色与文化。
党委书记罗成翼强调:全校师生员工,尤其是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要逐条对照、认真系统地学习学校章程,以章程实施推动学校改革发展。要严格按照章程操作,加强规范性建设。始终坚持在学的过程中做,是学院建设管理的法宝。二级学院的日常管理要在不违背学校章程的前提下进行细化,建立健全以章程为龙头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以章程学习为契机,着力增强学风、教风的联动联抓联管成效,做到日常批评教育管理常态化,将政策传导到每一位师生员工,落细落实见真章,切实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