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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湖南城市学院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9-16   

各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高校要出台实施综合改革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为了做好我校综合改革方案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改革方案编制任务分工

改革方案名称

牵头校领导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湖南城市学院综合改革方案

李建华 李建奇

发展规划处

谌金中

湖南城市学院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改革方案

孟昭武

教务处

雷存喜

湖南城市学院科学研究与学科建设改革方案

刘辉煌

科技处

宋迎清

湖南城市学院机构设置与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龚卫明

人事处

徐习军

湖南城市学院后勤管理改革方案

丁亮中

后勤处

刘贵方

湖南城市学院学风建设改革方案

汤放华

学生处 龙文

团 委 李斌

湖南城市学院财务、资产改革方案

严曙光

计划财务处 周运来

资产处 刘寿梅

二、 时间安排

1.2015年10月31日以前,完成各分项改革方案审议稿。

2.11月1日至11月25日,综合改革领导小组逐个审议通过分项改革方案。

3.11月30日以前,完成总改革方案审议稿。

4.12月1日至5日,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总改革方案。

5.12月6日至12月31日,修改完善各改革方案。

6.2016年1月1日至1月20日,汇总各改革方案,提交学校党委会讨论。

7.2016年3月,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

8.2016年4月报教育厅备案并开始实施。

三、制定改革方案的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编制体例及时间要求完成。

2.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凸显创新点。

3.要实现“三个充分结合”:与民意、民智充分结合;专项改革方案与总改革方案充分结合;改革方案与“十三五”规划充分结合。

四、改革方案参考体例

湖南城市学院、、、、、、改革方案

根据、、、、、,为了、、、、、、、,特制订此改革方案。

一、 改革的指导思想及目标

、、、、、、、、、、、、、、、

二、 改革的基本要求

、、、、、、、、、、、、、、

三、 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配套措施及条件保障)

、、、、、、、、、、、、、

四、 改革实施步骤

、、、、、、、、、、、、、

 

 

 

湖南城市学院

2015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