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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与湖南城市学院产学研协议
时间:2015-09-16   

中国城市联合网络电视台与湖南城市学院

关于加强产学研战略合作的协议

甲方:

中国城市联合网络电视台

(简称甲方)

乙方:

湖 南 城 市 学 院

(简称乙方)

为了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充分发挥湖南城市学院的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的优势,为安仁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技术和智力支持,探索新的校企合作模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城镇化进程,安仁县人民政府与湖南城市学院协商,在科研服务、人才培养等领域深化交流与合作,共同建设长期、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产学研合作与交流,建立校地战略合作关系。

为了实现以上目标,甲乙双方经过充分酝酿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甲乙双方本着“挖掘优势潜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恪守“优势互补、互惠双赢、务实高效、共同发展”的基本原则,建立校地战略合作关系。

二、合作内容

(一)科研服务

乙方充分发挥人才、专业优势,鼓励和组织有关专家为甲方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市政工程、测绘工程、科技咨询、生态坏境规划与修复、信息化建设、产品的检测与检疫、环境监测与保护、工业产品研发、旅游开发、县域经济发展战略、地方文化与社区建设、新农村建设等诸多方面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资源的支持与服务。甲方负责将安仁县建设成乙方的校外产学研合作基地,每年召开一次理论研讨会或专家经验交流会,确定一个关于城乡规划与研究、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地方文化与社区建设等方面的课题,投入一定经费,甲乙双方共同参与进行调查、研究。乙方为甲方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重大项目可行性方面提供咨询服务。

(二)人才培养

甲方为乙方在安仁县的招生工作提供支持,把安仁县开辟为乙方一个稳定的生源基地。乙方创造条件为甲方开设相关的学历文凭教育和职业培训;优先向甲方输送优秀毕业生;为甲方提供各种形式的非学历教育;为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有关学术会议、考察、访问、调研提供方便。

(三)人才交流

甲方利用本县广阔的舞台为乙方优秀学生和教师提供实习、实践和锻炼的工作岗位,全面提供乙方师生的基层工作经验。甲方鼓励乙方与城市社区、企业和农村,学生与农民和市民互动,支持乙方学生在实习期间担任厂长助理、村长助理、公司经理助理等。乙方为甲方公职人员、业务骨干提供学习机会和锻炼平台。甲、乙双方每年互相派遣1-2名骨干到对方进行学习锻炼。

三、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甲方充分依托乙方,优先考虑与乙方在各方面的全方位合作。

甲方为乙方的在校学生提供社会实践机会,为乙方的毕业生优先提供就业机会;合作建设校外产学研基地;引导和支持乙方各类学科专业与甲方行业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广泛合作,加快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的进程。

乙方人员在甲方学习或工作期间,甲方对其生活和活动应给与积极稳妥的安排。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给予甲方在城乡规划与建设、科技开发、人才培养、师资培训、产业发展、信息化建设、地域文化建设、社区建设、新农村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资源的支持与服务。

甲方人员在乙方学习或工作期间,乙方对其生活和活动应给与积极稳妥的安排。

四、其它

1.双方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项目合作。甲方每年确定部分科技项目委托或与乙方共同研究;支持鼓励所属相关单位与乙方互聘有关人员进行兼职服务。乙方的科技服务活动主要以科技合同的形式规定双方的责、权、利。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积极推动乙方的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促进该成果的产业化,严格履行科技合同的各项义务,及时、优质优价完成工程项目。

2.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存二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安仁县人民政府

(盖章)

湖南城市学院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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