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根据《湖南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公布2022年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高校和试点院(系)名单的通知》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3年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立项的通知》要求,2022年试点高校和试点院(系)须在2024年底前完成结题验收,2023年试点项目须在2024年底前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为推动工作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范围
(一)结题验收:2022年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高校项目
项目名称:新时代大学生劳动教育评价“五五三”模式探索与实践
(二)中期检查:2023年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
项目名称:聚焦高校教育评价改革的绩效考核与分配制度体系构建与实践
二、结题验收和中期检查内容
(一)结题验收
1.对试点项目的组织方式、协调管理、经费使用、执行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
2.对试点项目的改革成果,促进教育生态协调健康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
3.对项目产生的效益和成果应用前景等进行综合评价。
(二)中期检查
1.改革试点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入的工作量及改革进度。
2.改革措施是否具体、保障是否到位、成效是否明显、群众是否满意。
3.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是否进行研究和讨论。
4.对改革实践中涌现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是否予以论证和推广。
5.改革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三、有关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于2025 年1月6日(周一)下班前将项目验收申请书(或进展情况调查表)和佐证材料(合并装订、一式5份)报送至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办公室(一办432),PDF(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和Word 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祝轩,电话:13341315163,邮箱:478142195@qq.com
附件:关于开展2022 年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高校和试点院(系)结题验收及2023年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2024 年12 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