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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研究生工作架构与网站建设的通知
 

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学位点建设工作进展以及学校研究生培养与管理要求,请各学院确定研究生工作架构,指定一名副院长负责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在本学院下设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并指定一名研工办主任(专职兼职即可)负责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等相关工作。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研究生培养的网站栏目建设,增设研究生培养版块补充有关研究生招生、培养和管理等有关内容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研究生处

20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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